这是发生在党的十八后2015年3月一名国家执法工作人员身上的一桩怪事!
星期天,我驱车到会同三完校门口办点儿事。因巷道狭窄,出入车辆拥挤,唯有看守所门口宽敞点儿。看守所大门紧闭,院内悄无声息,门口没有什么警示牌提示门口不准停车。估计不会有事儿,便把车停放在了那儿。
约五分钟后,手机铃骤响(车上张贴有自己的手机号码):“你的车怎么停放在这门口呀?快来移开!”
我惊慌应允:“好的。马上就来。”
从办事点到看守所门口二十余米的距离,我小跑过去移车。
看守所门口,俩穿公安警察服的人正站在我车旁,等待着我去移车,我心里清楚电话就是他们打来的。“不好意思,对不起。我不知道这儿不能停放车辆。”我走近礼貌地说。
“这儿是你停放车辆的地方嘛?不好生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其中一公安警察居高临下嚷嚷,“我把你的车轮已放了气,但勉强能开去充气(言下之意放气是惩罚你乱停放车辆)。快开走!”
看着说话的公安警察盛气凌人的架式,我当时心情的确可以用热血沸腾、怒发冲冠等词语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份。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自己身为教师的身份,不可粗俗方式处理事态,只得耐着性子将车开走。
事后想:就几分钟的事儿,怎么就不能等一等车主?非要落个放人家车胎气损招儿?怎么就不好生想一想自己的这种放车胎气的行为妥当么?这种人平日里在工作中也就是这么嚣张执法的?——先说态度,人民警察应该和气、文明执法,绝不能在工作执法中暴粗;再说动不动就用放百姓车胎气这样的野蛮地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执法,符合十八后打虎拍蝇形势下要求的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庸懒、粗鲁不文明的四风明令么?
这俩公安警察的放车胎气的行为真的是不可思议!
评论